畢業紀念冊調閱服務
資料類型
- 本校歷屆畢業紀念冊,畢業生通訊錄及數位載體 (如:光碟片) 不提供閱覽。
使用方式
- 申請資格
- 個人申請:本校教職員工、退休教職員工、在學學生與畢業校友,檢附以下證件申請調閱。
- 教職員工、退休教職員工與在學學生,持本人有效之教職員工證、退休證明文件、學生證等。
- 畢業校友,限持本人校友證或足以證明校友身分之文件。
- 公務申請:限本校單位公務所需,申請表單須經單位主管簽章及加蓋單位戳章。
- 個人申請:本校教職員工、退休教職員工、在學學生與畢業校友,檢附以下證件申請調閱。
- 服務時間及申請調閱地點:週一至週五9:30~17:00,向本館流通櫃台申請調閱,經審定核准後,於館內指定地點閱覽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