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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對象

本校教職員工生及一般外賓。

入館方式
  • 本校教職員工生、兼任教師/醫生、校友、學分班或推廣教育班學員、臨時工及教職員工滿12歲之直系眷屬,憑本校核發之識別證、學生證或本館核發之證件刷卡入館。
  • 本館志工、個人會員、榮譽之友,憑本館核發之證件刷卡入館。
  • 一般外賓(滿16歲):憑身分證、有效之駕照或護照、學生證等證件換取本館【入館證】,於「國立成功大學圖書館讀者入館管理系統」登錄後刷卡入館。離館時應繳回【入館證】,並換回原證。
注意事項
  1. 嚴禁將證件借予他人使用,如有違規,依情節輕重,得停止本校讀者入館及借閱權7至30日,停止校外讀者進入本館館舍及借閱權1至3個月。使用偽造或變造證件入館,最高得停止本校讀者入館、借閱權及電子資源使用權3個月,永久停止校外讀者進入本館館舍及借閱權。
  2. 本校教職員工生未帶識別證或學生證者:
    • (1) 非期末考期間,本校教職員工生未帶識別證或學生證者,可出示身分證、健保卡、有效之駕照或護照,經查證無誤後入館,前述證件不作為借書及空間借用之有效依據;未能提供前述證件視同一般外賓,不得攜帶個人書物(筆記型電腦除外)。
    • (2) 期末考期間,本校教職員工生未帶識別證或學生證者,一律比照一般外賓入館方式,以前述證件換取本館【入館證】入館,且不得攜帶個人書物(筆記型電腦除外);未能提供前述證件者恕無法入館。
    • (3) 本校學生登入成大APP個人帳戶,出示【有個人照片的個人在學狀況】頁面,可憑此個人資料頁面入館及至流通台辦理借書。
  3. 持下列證件之讀者不得攜帶個人書物入館(筆記型電腦除外),個人書籍及背包須存放於本館置物櫃中,請參閱國立成功大學圖書館校外讀者入館注意事項
    • (1) 眷屬閱覽證
    • (2) 跨館圖書互借借書證
    • (3) 圖書館會員借書證
    • (4) 志工證
    • (5) 入館證
  4. 嚴禁攜帶食物、飲料(白開水可,館內備有飲水機)、違禁品、寵物入館。
  5. 手機必須關閉或調為靜音,並僅限於本館指定區域使用。
  6. 以個人物品預佔座位,或離座超過30分鐘亦視為預佔座位。本館得將其物品移置集中存放,且不負保管責任和物品資料毀損之賠償責任。
  7. 違反上述 4、5、6 項者
    • (1) 本校讀者:記點1次;1年內違規記點累計2點者,停止入館及借閱權1個月。
    • (2) 校外人士:記點1次,並得請其立即離開本館館舍,當日不得再進入本館館舍;1年內累計記點2次者,停止進入本館館舍及借閱權3個月。
  8. 個人財物自行保管,圖書館不負保管之責。
服務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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