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件三
國立成功大學圖書館個人會員申請書
服務電話:行政室 81000 87 年 8 月印
本館為提供全民終身學習之機會,,開放民眾使用本校總館、醫學院圖書分館、文學院圖書分館、管理學院圖書分館之館藏資源。
一、簡介
1. 申請對象:個人(須年滿 16 歲)
2. 必備資料
身分證或護照及一吋相片兩張。
3. 年費
二千元;並加收保證金三千元,屆期無息退還。
4. 服務內容
(1) 借書:
冊數:五冊(件)
借期:一般圖書:十四天
會議記錄:七天
不得續借
(2) 期刊:限館內參閱及影印。
(3) 館內資料庫檢索另行付費。
(4) 使用視聽資料另行付費。
各項服務內容及收費或有調整以館方當時之規定為準。
5. 會員卡續約
到期前圖書館主動通知辦理續約手續。
6. 補發會員卡手續
持卡人之會員卡因遺失、被竊或其它理由以致無法使用,得向本館申請補發,手續費 200 元。
7. 終止會員
請持保證金收據正本至本館行政室申請終止並退還保證金。終止會員時若有積欠逾期處理費及賠款須先結清,否則不退回其保證金。
8. 服務電話:行政室(06)2757575 轉 81000
二、圖書館利用須知
為維護公共財產,讀者均須遵守本館之各項管理規章。摘錄相關圖書館規章如下:
1. 依「國立成功大學圖書館借書規則」,所借圖書逾期未還,每冊每日課以逾期處理費 5 元有逾期未還圖書、積欠逾期處理費及遺失圖書未還清前,凍結借書之權利。
2. 圖書借出後遺失或破損,依「國立成功大學資料賠償辦法」辦理。
3. 私自攜離圖書或損毀圖書者,依「國立成功大學偷竊及損毀圖書資料處罰辦法」辦理。
4. 若有情節重大之違規情況,圖書館得終止其會員資格。
附件四
國立成功大學圖書館團體會員申請書
服務電話:行政室 81000 87 年 8 月印
本館為支援教育與學術研究以及產業發展,開放各機關團體申請本館之團體會員以利用本館之館藏資源。本館之團體會員得以在本校總館、醫學院圖書分館、文學院圖書分館、管理學院圖書分館享有借書及其它資訊服務。
一、簡介
1. 申請對象
公司行號及機關團體
2. 必備資料
(1) 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及繳稅證明影本
(2) 業務連絡人身分證或護照正反面影本
3. 年費
每五萬元,提供借書證一枚。申請單位須指定一位業務連絡人負責與圖書館連繫、催還、結帳及賠償等事宜。
4. 服務內容
(1) 借書:
冊數:五冊(件)
借期:一般圖書:十四天
會議記錄:七天
不得續借
(2) 期刊:限館內參閱及影印。
(3) 資料庫檢索
(4) 資料庫使用指導
(5) 館員代檢服務
(6) 線上資訊系統代檢服務
(7) 視聽資料
(8) 國內外圖書館館際合作服務
(9) 代印館內資料
各項服務內容及收費或有調整均以館方當時之規定為準。
5. 會員卡續約
到期前圖書館主動通知辦理續約手續。
6. 補發會員卡手續
持卡人之會員卡因遺失、被竊或其它理由以致無法使用,得向本館申請補發手續,手續費 200 元。
7. 服務電話:行政室(06)2757575 轉 81000
二、圖書館利用須知
為維護公共財產,讀者均須遵守本館之各項管理規章。摘錄相關圖書館規章如下:
1. 依「國立成功大學圖書館借書規則」,所借圖書逾期未還,每冊每日課以逾期處理費 5 元。有逾期未還圖書、積欠逾期處理費及遺失圖書未還清前,凍結借書之權利。
2. 圖書借出後遺失或破損,依「國立成功大學資料賠償辦法」辦理。
3. 私自攜離圖書或損毀圖書者,依「國立成功大學偷竊及損毀圖書資料處罰辦法」辦理。
4. 若有情節重大之違規情況,圖書館得終止其會員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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