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指引
各項服務
館藏利用
場地利用
教學支援
身分別 |
所需證件 |
使用時間 |
可使用之服務 |
本校教職員工生 含兼任教師、交換學生) |
本校識別證、學生證或本館核發之借書證 |
不限 |
1.館藏視聽資料及設備使用 2. 個人使用時段預約服務 3. 過期語言類雜誌外借 4. 小團體室使用及預約服務 5. 大團體室使用及預約服務 (僅限教師及社團指導教師申請) |
圖書館榮譽之友 |
本館核發之榮譽之友證 |
不限 |
到館使用館藏視聽資料及設備 |
眷屬、校友、退休教職員工 、本館志工 |
本館核發之眷屬閱覽證、校友借書證、圖書館借書證、志工證 |
不限 |
到館使用館藏視聽資料及設備 |
學分班、推廣教育班、 個人會員、跨館互借讀者、 校外讀者 |
本館換發之入館閱覽證或本館核發之其他有效證件 |
4小時 |
到館使用館藏視聽資料及設備 |
1. 讀者一律刷卡進入本中心,並將背包放置在存物櫃中。 2. 嚴禁攜帶食物、飲料及水進入本中心,以維護環境及保護設備器材。 3. 嚴禁利用本中心設備拷貝或轉錄視聽資料。 4. 個人持有之視聽資料及器材不得攜入使用。 5. 校外讀者等需繳交4小時50元之設備維護費。 6. 讀者應愛惜使用本中心各項設備及資料,如有毀損需負賠償責任。 |